個人資料處理政策
1.一般規定

此個人數據處理政策是根據2006年7月27日聯邦法律的要求制定的。 №152-ФЗ"關於個人數據",並確定處理個人數據的過程以及確保個人數據安全的措施,這由TSU大學預科培訓人員採取


(以下簡稱為"運營商")。

1.1。運營商在處理其個人數據時將遵守人權和公民權利與自由作為執行其活動的最重要目標和條件,包括保護隱私權,個人和家庭秘密權。

1.2。本運營商關於處理個人數據的政策(以下簡稱"政策")適用於運營商可以獲得的有關網站https://preptsu.com訪問者的所有信息。


2.政策中使用的基本概念

2.1。自動處理個人數據-使用計算機技術處理個人數據;

2.2。阻止個人數據-臨時終止個人數據的處理(除非需要進行處理以弄清個人數據);

2.3。網站-一套圖形和信息材料以及計算機程序和數據庫,以確保它們在Internet上的可用網址https://preptsu.com;

2.4。個人數據信息系統-數據庫中包含的一組個人數據,並提供其對信息技術和技術手段的處理;

2.5。個人數據的去個性化-採取行動,如果不使用附加信息,就無法確定個人數據對特定用戶或其他個人數據主體的歸屬;

2.6。個人數據的處理-使用自動化工具執行的任何操作(操作)或一組操作(操作),或者不使用此類工具處理個人數據,包括收集,記錄,系統化,累積,存儲,澄清(更新,更改),提取,使用,轉移(分發,提供,訪問),去個性化,阻止,刪除,銷毀個人數據;

2.7。運營商-國家機構,市政機構,法人或個人,獨立或與組織和(或)進行個人數據處理的其他人一起或與其他人一起,確定處理個人數據的目的,個人數據的構成被處理,使用個人數據執行的動作(操作);

2.8。個人數據-與網站https://preptsu.com的特定或可識別用戶直接或間接相關的任何信息;

2.9。用戶-網站https://preptsu.com的任何訪問者;

2.10。提供個人數據-旨在將個人數據透露給特定個人或特定圈子的行為;

2.11。散佈個人數據-旨在將個人數據無限期公開給他人(轉移個人數據)或不限人數的個人數據的任何行為,包括在媒體上披露個人數據,信息和電信網絡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提供對個人數據的訪問;

2.12。個人數據的跨境轉移-將個人數據轉移到外國領土,並經外國當局授權,轉移到外國個人或外國法人實體;

2.13。個人數據的銷毀-由於無法進一步恢復個人數據信息系統中個人數據的內容而造成的不可恢復地銷毀個人數據的任何行動,以及(或)個人數據的重要載體被銷毀。


3.運營商可以處理用戶的以下個人數據

3.1。全名;

3.2。電子郵件地址;

3.3。電話號碼;

3.4。此外,該網站還使用Internet統計服務(Yandex Metrica和Google Analytics(分析)等)收集和處理有關訪客的匿名數據(包括cookie)。

3.5。本政策下文中的以上數據與個人數據的一般概念結合在一起。


4.個人數據處理的目的

4.1。處理用戶個人數據的目的是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通知用戶;訂立,執行和終止民事合同;向用戶提供對網站上包含的服務,信息和/或材料的訪問權限。

4.2。運營商還有權向用戶發送有關新產品和服務,特殊優惠和各種事件的通知。用戶始終可以通過向運營商發送一封信到該地址來拒絕接收信息性消息。

電子郵件prep.tsu@gmail.com標記為"拒絕有關新產品和服務以及特別優惠的通知"。

4.3。使用Internet統計服務收集的用戶匿名數據用於收集有關用戶在站點上的操作的信息,以提高站點及其內容的質量。


5.處理個人數據的法律依據

5.1。僅當用戶通過位於網站https://preptsu.com上的特殊表格分別填寫和/或由用戶獨立發送和發送用戶的個人數據時,運營商才能通過填寫適當的表格和/或將其個人數據發送至用戶的方式來處理用戶的個人數據運營商,用戶同意本政策。

5.2。如果在用戶瀏覽器的設置中允許,操作員將處理有關用戶的匿名數據(啟用cookie的存儲和使用JavaScript技術)。


6.收集,存儲,轉移和其他類型的個人數據處理程序

通過採取必要的法律,組織和技術措施,可以確保運營商處理的個人數據的安全性,以完全符合個人數據保護領域當前法規的要求。

6.1。運營商確保個人數據的安全,並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來排除未經授權者對個人數據的訪問。

6.2。在任何情況下,用戶的個人數據都絕不會轉移給第三方,除非與現行法規的實施有關。

6.3。如果個人數據不正確,用戶可以通過向操作員發送通知到操作員的電子郵件地址prep.tsu@gmail.com並標記為"更新個人數據"來獨立更新它們。

6.4。處理個人數據的期限是無限的。用戶可以隨時通過以下方式撤消其對處理個人數據的同意:通過電子郵件向運營商的電子郵件地址prep.tsu@gmail.com發送通知,並註明"撤銷對處理個人數據的同意"數據"。


7.個人數據的跨境轉移

7.1。在開始跨境轉移個人數據之前,運營商有義務確保應該向其領土轉移個人數據的外國對個人數據主體的權利提供可靠的保護。

7.2。僅在個人數據主體書面同意其個人數據和/或跨境轉移的情況下,才能在不滿足上述要求的外國領土上進行跨境轉移。個人數據的主體是一方的協議的執行。


8.最終規定

8.1。用戶可以通過電子郵件prep.tsu@gmail.com與運營商聯繫,以獲取有關其個人數據處理的任何關注問題的澄清。

8.2。本文檔將反映運營商對個人數據處理政策的任何更改。該策略將無限期有效,直到將其替換為新版本為止。

8.3。當前版本的政策可以在Internet上免費獲得,網址為https://preptsu.com/privacy_china。